班级管理
复学办理
1).所需材料
1、因病、伤休学者
因病、伤休学的留学生,申请复学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留学生本人有效普通护照原件;
(2).休学登记单复印件;
(3).医院出具的恢复健康的证明原件。
2、其它原因休学者
因其它原因休学的留学生,申请复学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留学生本人有效普通护照原件;
(2).休学登记单复印件。
1).办理部门及时间
1、办理部门: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学生科
2、办理时间:
(1).开学两周内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开学两周后每周三、周五
上午8:00至11:30
退学办理
1).费用管理
1、在开学之前提出退学者,可退还全部预交学费。
2、自开学之日起,14天内(含14天))书面提出退学者,可以退还60%学费。
3、超过14天者,一律不退。
4、休学后再申请退学者,如申请退学时间在开学后14天内(含14天),可以退还60%学费;如申请退学时间已在开学14天后,其预交的学费一律不退。
5、退学者须先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注销居留许可后方予以办理学费退还手续。
2).办理部门及时间
1、办理部门: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学生科
2、办理时间
(1).开学两周内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开学两周后每周三、周五
上午8:00至11:30
休学办理
1).休学资格
来华留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具备办理休学手续的资格:
1、因病、伤经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超过一个月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中一次请假超过一个月者;
3、根据学生所在国法律规定须服兵役者;
4、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2).休学期限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需要延长休学者,需在上一次休学期限到期前提出延长休学的申请。对于因服兵役须休学者,可一次性办理两年的休学期限。
3).所需材料
申请休学者,须提供父母或中介机构的同意书。以下原因休学者,还须提供:
1、因伤、病休学者,须提供有关医院的证明。
2、因服兵役休学者,须提供军队的有关通知。
4).费用管理
1、开学之前至开学14天内(含14天)提出休学者
须预交人民币1800元学费。已交当学期学费者,可申请将学费转至复学后使用且不用再预交人民币1800元学费,也可申请退还扣除人民币1800元预交学费后的剩余部分。
2、开学14天后至第10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含当天)提出休学者
须缴清当学期一半的学费和人民币1800元的预交学费。已交学费者,须先扣除该学期一半的学费;然后扣除后的剩余部分可申请转至复学后使用且不用再预交人民币1800元学费,也可申请退还再扣除人民币1800元预交学费后的剩余部分。
3、开学第10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后提出休学者
须缴清当学期的学费和人民币1800元的预交学费。已交学费者,学费一律不退,且还需再预交人民币1800元学费。
4、休学者须先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注销居留许可后方予以办理学费缴清和退还手续。
5).办理部门及时间
1、办理部门: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学生科
2、办理时间:
(1).开学两周内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开学两周后每周三、周五
上午8:00至11:30
(3).咨询电话:+86—21—65443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