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
一、考勤管理规定:
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教学活动。学生上课和上自习时要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旷课,迟到和早退。任课教师、班主任要每天检查核对学生考勤,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定期汇总情况,同时将考勤通过班主任通报学生本人和家长。
二、请假管理规定:
一般情况下,学生有事必须事先请假,未经批准仍擅自不来上课者按旷课处理。有特殊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可以提前电话告知班主任。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两周;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无特殊情况事后补假或超假未返校者,均做旷课处理;擅自离校或超假两周者,应予以退学处理。















































